释义 |
法律分析: 1、拍摄前应先提醒申请人清洗脸上的汗水和油光,将头发整理好,在拍摄时人像要居中平视,需露出五官(包括眉毛、眼睛、鼻子、耳朵、嘴巴); 2、申请人需着深色有领衣服,如申请人着浅色衣服或无领衣服相馆需准备一件深色有领外套供拍摄者更换; 3、不能佩戴任何首饰及头饰,不可化浓妆,如佩戴饰品或化浓妆的应先摘除饰品或卸妆后再拍摄; 4、常佩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拍照,镜片不能出现反光,如镜片反光,相馆需准备一副无镜片眼镜框供申请人更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