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 |
释义 | 定作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一般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定作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对特定物进行加工、交付加工物,由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一、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管辖法院怎么处理 委托加工合同的法院管辖确定原则有:1、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原则。2、以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为原则。合同履行地包括合同签订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实际加工业务开展地、收取加工货款所在地等方式进行综合认定。3、约定管辖方式原则。 二、什么是承揽人 承揽人,又称承揽方。是指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独立完成约定工作并向对方交付工作成果的当事人。其主要义务和责任包括:一、按约完成承揽任务并交付工作成果;二、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亲自完成约定工作;三、妥善保管并合理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四、接受定作人接约进行的合理监督;五、对加工定作物交付前发生的意外灭失风险独立承担责任。 三、履行合同纠纷涉及到特殊管辖这一原则吗 不是特殊管辖,是日常生活中除买卖合同外常见和普遍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另一方,另一方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者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可适用一般原告就被告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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