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控方提供的机密证据在庭审中具有重要意义,但对被告方的知情权、辩护权等权利也会造成一定影响。因此,法律规定了如何处理控方提供的机密证据。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机密的证据,不得在庭审中公开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在案件中使用涉及机密的证据,应当在庭前审查。如果涉及机密的证据不经审查就在庭审中使用,被告人有权要求重新审查或者再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被告人有权对控方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如果认为证据不足、不合法,可以要求排除。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在使用控方提供的机密证据时,需要在庭前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适用性。同时,被告方也有权对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排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