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户一户两宅怎么办 |
释义 | 违法建房应收回,合法继承需办过户证明,一户多宅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未取得建设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可采取改正措施或拆除,并处罚款。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许可证或未按规定建设的,由乡、镇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可拆除。 法律分析 (1)合法继承的,应及时办理过户证明,属于合法,此时允许一户多宅. (2)村建房(村楼房等),申请后获得一处村楼房后,取得过户证明。此时,个人有两处宅基地,属于合法。 (3)未经村集体批准,私自建房的,属于违法宅基地,应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对农户一户两宅的影响 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对农户一户两宅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首先,政策调整可能限制农户拥有多处住宅的权利,要求他们进行合理规划和使用土地资源。其次,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农户需要申请审批手续来合法拥有两个住宅,增加了他们的办事成本和时间。此外,政策调整也可能影响到农户的土地流转和转让,使得农户在拥有多处住宅时面临更多的法律和经济问题。总之,农村土地政策的调整对农户一户两宅产生了直接和间接的影响,需要农户及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和适应。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合法继承的宅基地,应尽快办理过户证明,允许一户多宅。对于申请获得的村楼房,个人拥有两处宅基地也属于合法。而对于未经批准私自建房的情况,则属于违法宅基地,应予以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建设的,相关部门可责令停止建设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农村土地政策调整对农户一户两宅产生了多方面的影响,需要农户和相关部门密切关注和适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生产、技术、信息、文化、保险等有偿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接受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修正):第九章 农民权益保护 第七十八条 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农民权益的,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三十五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