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管所的业务范围如下: 1、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 2、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分为机动车查验区和车驾管业务受理区两大部分。 3、接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辆管理处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并负责对全辖区各大队车管业务的监督指导,及对全辖区驾驶员培训学校监督指导和考试,负责对全辖区机动车辆进行技术安全检测。 违法行为的类型如下: 1、行政违法行为。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不构成犯罪的过错行政行为; 2、民事违法行为。违反民事法律规定,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行为; 3、犯罪行为。违反刑法法律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 综上所述,车管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全国统一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能够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存储机动车登记业务全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受理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验证申请人身份,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标准和软件全国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