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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医院交的药费可以退款吗
释义
    法律分析:医院缴费后是否可以退款可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判定:
    1、缴费后没有做任何检查,可以携带缴费凭证找院长签字的申请退款,拿着院长签字的申请退费单再去收费处退款即可;
    2、如果办理了住院后进行了一些医疗消费可以办理出院,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
    收费票据退费的规定如下:
    1、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2、分管院长或院长在票据上签字同意;
    3、收费处检查核实情况,票据一式三联齐全后,方可给予退费,并负责将相关已盖收费章的申请单据、处方收回作废;
    4、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把原票据作全额退费处理(操作程序如上),并按实收金额另开票据;
    5、为减少退费手续上不必要的麻烦,各科室发生必须退费事件的当时,工作人员应当提醒病人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6、作废票据按照相关要求应该一式几联均齐全,原则上当天结账前发生的事项当天处理完成。特殊情况必须每月结账日之前(医保每月20日之前),由收费处经办人将发票三联收齐后作废并签名;
    7、违反相关制度开具“大处方”造成退费的,一经发现,给予开方医生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停止处方权、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等处分;
    8、三联不全给予退费的,给予收费处具体退费执行人员和科室主任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罚绩效工资、待岗学习、辞退等处分。缺少收据联给予退费的退费执行人员按照票面金额上缴财务科并给予相应处分;
    法律依据:《医院财务制度》
    第二十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
    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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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3: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