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者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跟经营者协商和解 |
释义 | 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情况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平等自愿,和解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可以处分的权利和义务,和解之后不得损害国家、公共利益和无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一、消费者权益的五种维权途径是什么 1、协商和解。消费者与经营者在发生争议后,在自愿、互谅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 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这种快速、简便的争议解决方式,无论是对消费者还是对经营者来说都是理想的途径。 2、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消费者决定申诉时,一般用书面形式,并载明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如与经营者达成和解,可撤回申诉,请求有关行政部门作出调解书。 4、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仲裁具有当事人程序简便、一裁终局、专家仲裁、费用较低、保守机密、相互感情影响小等特征。 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的当事人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由仲裁庭根据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仲裁费用。 5、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二、和解与调解的区别是什么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调解由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 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的问题上有分歧。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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