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对方一直拖着不处理,当事人可以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 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