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 |
释义 |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这样办理:按照申请、登记、公示、审批的办法,分批次批准购买经济适用房。具体按下列流程办理: 1、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 3、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 4、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 5、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 在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购房者的购房压力,但申请人首先必须符合法定的申请条件,并按照相关流程向有关部门申请。然而实践生活中,很多申请人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和申请经验,不能确定自身条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或者在自身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不知道该如何申请。因此,如果您在北京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可以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您也可以委托他们帮您处理一些申请的复杂事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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