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户可以办营业执照吗 |
释义 | 低保户不可以办营业执照。当事人有营业执照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会被拒绝,如果已经有低保,会被取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财产状况主要应包括: 1、存款、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保障标准12倍; 2、有2套以上含住房,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3倍; 3、拥有商业门面、店铺; 4、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 5、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以及拥有大型农机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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