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书不是一事一委托。授权委托书一般指委托书,二者没有分别。民事授权委托书,是指民事诉讼活动当事人单方面出具的,明确代理律师在代理委托人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的代理权限的法律文书。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民事诉讼,必须向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律师在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权不能成立。其内容结构为:,(一)标题:以“诉讼委托书”或“民事诉讼授权委托书”为标题。,(二)首部:写明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三)正文:,1、写明委托出自委托人的自愿,2、委托事项及授予代理人的权限范围(四)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签字盖章,并注明具文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的效力】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 【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