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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报案超过48小时又不报怎么办
释义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发生工伤后,超过24小时不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申报工伤,用人单位申报工伤期限是发生工伤后30天,如果超30天不申报的,劳动者可以自行申报。
    一、老板不给做工伤认定怎么办
    工伤认定的话原则上是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申报的。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者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在30天内单位应该为受伤的职工或者认定职业病的职工来申报工伤认定。如果这个单位没有为职工申报的话,这个受工伤的职工或者他的亲属和工会组织在单位拒绝申报的一年之内,都可以向劳动部门直接提出这个工伤申请的认定。第三,比如说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的诊断病历或者是鉴定书。
    二、办理工伤保险需要哪些证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印。
    三、公司不给报工伤怎么办?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一般由用人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一些用人单位拖延或者拒绝为职工申报工伤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报,遇有特殊情况,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这两个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的话,职工就失去了申请认定工伤的权利,要想获得补偿的话,只能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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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5 1: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