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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释义
    立案追诉非法携带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法定标准是:行为人携带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行为人携带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行为人携带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情形。
    一、种植罂粟10株怎么处罚
    种植罂粟10株会进行以下处罚:
    1、五日以下拘留;
    2、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态度诚恳,能证明自身是法律知识薄弱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犯,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一、种植罂粟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
    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以上到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买卖罂粟籽的立案标准具体如下:
    1、若当事人买卖的是灭活的罂粟籽,是属于合法的行为;
    2、若买卖的是活的罂粟籽,则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总之,种植罂粟10株一般处以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法律严令禁止种植罂粟、 贩卖罂粟、制作毒品等不法行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应予立案追诉。
    二、罂粟自动铲除的应该怎么处罚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是可以免除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八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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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8: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