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至于装货24小时前到什么程度,是3天、5天还是1个月,可由报关人视口岸的仓储能力自定,海关一般不予过问。出口方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出口报关的操作流程: 1、申领核销单; 2、再到出口商业务画面点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并点该出口收汇核销单对应的编号准备进行填写; 3、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 4、备案; 5、送货; 6、准备报关。回到业务中心,点出口商,点添加单据,选择出口货物报关单,点确定; 7、填完后,点保存、退出; 8、再次回到业务中心,点海关,点报关;选择报关所需的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出境货物通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报关单,点报关,即可完成报关。 《海关法》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七条 运输工具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装卸完毕,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递交反映实际装卸情况的交接单据和记录。上下进出境运输工具的人员携带物品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