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工会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
释义 | 企业工会享有的权利有: (1)工会的代表权; (2)工会的维护权; (3)工会的参与权; (4)工会的监督权; (5)工会的协商谈判权。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组织成立的主要意图,可以与雇主谈判工资薪水、工作时限和工作条件等等。 一、工会委员会与工会工作委员会的区别 工会工作委员会是地方总工会的派出机构,一般是随当地主管党政机关的性质而定,如某某经济开区工会工作委员会,由于某某经济开区是上级地方组织的临时性机构,不是国务院划定的地方行政机关(如市、县、区),所以不能建立总工会,只能成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简称某某工委工会); 机关工会委员会一般是职能部门或者某个单位内部通过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推选出来建立的基层工会组织,如某某局机关工会委员会,某某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简称某某工会或某某机关工会) 两者的区别是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地方同级总工会的职能,相当于地方同级总工会,是而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承担和履行的是基层工会的职能。 二、公司工会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 公司工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未经授权不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企业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基层组织,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根据《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工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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