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关税是引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引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第五十五条 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是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予以扣除。进出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