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户籍地等身份信息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在系统内提出变更申请(需重新制证),当场打印《居住证信息变更受理回执》交持证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重新制作的证件后,会在2个工作内通知申办人领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