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妻子偷看丈夫手机信息:妻子是违法
释义
    未经妻子允许查看手机侵犯个人隐私权,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违反者可能被拘留或罚款,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重要内容。
    法律分析
    丈夫未经妻子允许不可以查看妻子手机,如果查看侵犯个人隐私权。不会坐牢,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会被拘留与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扩展资料: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隐私就是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悉,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禁止他人干涉的纯个人私事。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结语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经妻子允许查看妻子手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违反者将面临拘留与罚款的处罚。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保护个人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不受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因此,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不干涉他人的个人生活,同时也要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侵犯他人的隐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4: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