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男方婚前欠债属于个人债务,婚后和女方没有关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不能够就男方婚前所欠的债务向女方主张归还权利,除非债权人有证据证明男方婚前负的债款用到了婚后家庭生活。 一方婚前欠的债,直到跟他人结婚之前还没还清的,属于婚前债务。夫妻双方领证结婚后,为双方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偿还。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并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