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嫁外地可以在娘家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在外地可以起诉,可以在对方居住满一年的地方起诉离婚,由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一、外地户口如何在北京起诉离婚 外地户口有以下情况的,可以在北京起诉离婚: 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住所地即户口所在地),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即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被告经常居住地为北京的; 2、夫妻双方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为北京的; 3、一方若因刑事犯罪限制了人身自由,原告在北京居住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 4、被告在部队服役,原告在北京居住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 二、起诉离婚第一步该去哪里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都是异地怎么离婚? 由居住地法院判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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