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法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如下: 1、四要件体系以主观、客观这一对概念范畴为分析工具,流于表面,流于形式,流于自然事实的描述;两阶层体系以事实判断与价值评价为分析工具,高于主客观分析法,更能揭示事物的本质; 2、两阶层体系能清晰阐明无罪的事由,体系内部层层制衡;四要件体系将正当防卫等阻却事由放在体系之外,这也成为正当防卫无法在刑事案件中合理应用的原因之一。 四要件体系与两阶层体系都是用来认定犯罪成立条件的方法,二者之间的不同比较如下: 1、四要件的犯罪主体包括行为主体和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两阶层体系中,行为主体属于客观要件,责任年龄和责任能力属于主观阻却事由; 2、四要件的认识错误包括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两阶层体系中法律认识错误被转换为违法认识可能性,被放在主观阻却事由里; 3、四要件体系将正当防卫等阻却事由放在四要件体系之外;两阶层体系将其放在体系内的客观阶层里; 4、四要件体系没有主观阻却事由;两阶层体系在主观阶层里设置了主观阻却事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