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其中第一章总则第六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什么他人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所称的间谍行为包括: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六条 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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