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房东与租客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应当按约定律合同义务。 2、承租方未按约支付房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房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方支付所欠房租,若约定违约金还可以主张违约金。 3、出租人在承租人未按期支付房租且已经过合理催告期的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关系。 4、承租人跑路或无法联系,承租人仍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公告可以缺席判决,待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