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的相对性主要体现在哪里呢 |
释义 | 债是指合同或法律规定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仅指借贷关系,债权人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债权和债务是相对应而存在,是债的总和。债的关系可称为债权关系或债务关系,也可以合称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分析 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会产生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民法中的债不仅指借贷关系,还包括通过合同和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债的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被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人被称为债务人。而在双方都有义务的契约中,双方则互为债权债务人。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债务指向的对象被称为债的标的。债权人所享有的权利被称为债权,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被称为债务。债权和债务是债的关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不能单独存在。因此,债的关系从债权人的角度也可称为债权关系,从债务人的角度也可称为债务关系,有时也可以合称为债权债务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第五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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