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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手机通话录音没有提到对方姓名的法官接受吗?
释义
    打了法官电话总是没人接,可以直接到法院找法官联系。法官应当依法履行的义务:(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七)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公安局是否会监控嫌疑人的手机通话记录
    公安机关利用侦查手段,可以查到公民的通话记录,却无法了解通话内容,除非提前做好监控录音。被监听者有犯罪嫌疑的情况下,按照程序公安机关可以对其电话、移动电话进行监控。因案件需要,经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就可以了,只需办理内部审批手续,无需征得其本人同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因侦查犯罪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如何推翻手机录音证据
    对推翻手机录音证据的,可以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录音不符合证据规则,例如不是原始的载体、录音不完整、录音取得是非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只有对方电话姓名可以起诉吗?
    只知道姓名和电话是不能起诉的,需要补正相关信息,明确被告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官错判能启诉法官吗
    可以投诉法官判错案。法官判错案按下列情形进行处罚:1、应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责令辞职、辞退等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2、应给予党政纪处理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3、涉嫌犯罪的,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第七条 各类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错案责任:(一)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的;(二)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导致裁判错误的;(三)私自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或者制作诉讼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因重大工作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裁判错误的;(五)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六)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过失而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七)其他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被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
    起诉对方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怎么办?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也可以起诉。把被告的姓名、住所等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信息与诉讼请求及其理由提供给法院就可以起诉了,根据这些信息法院就可认为有明确的被告,就会立案审查。起诉的流程是什么起诉的流程如下: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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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