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周五晚上喝酒不算工作日饮酒,如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 公安机关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 工作时间饮酒或者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后果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携带枪支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