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律原因包括: 1、当事人在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被申请人未收到指定仲裁员或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因其他不负责的原因未能表达意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 4、裁决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并询问当事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七十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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