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最低工资标准 |
释义 | 桂林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就业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7.5元/小时。 日前,广西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3月1日起,全区将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比之前1680元多了130元/月。我市各县、自治县也由之前的1300元/月调整为1430元/月。市区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由原来的16元调整至17.5元,县区、自治县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了14元。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 工资总额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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