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特征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四要件,包括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其中,侵犯的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预备役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分析 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的四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预备役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拓展延伸 战时拒绝征召罪的特征有哪些? 战时拒绝征召罪是指在战时,公民拒绝服兵役或者参加军事行动而构成的罪名。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战时拒绝征召罪具有以下特征: 1.具有特殊背景:战时拒绝征召罪针对的是在战时,具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因此,该罪名仅在战时成立。 2.具有直接性:战时拒绝征召罪要求被征召的公民直接拒绝参加军事行动或服兵役。 3.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战时拒绝征召罪可能导致国家军事力量的削弱,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4.刑罚较重:战时拒绝征召罪的刑罚相对较重,其最高刑罚为有期徒刑3年。 5.具有酌定性:在具体司法审判中,法院可以酌定是否从重处罚战时拒绝征召罪。 综上所述,战时拒绝征召罪具有特殊背景、直接性、严重社会危害性、刑罚较重以及酌定性等特征。对于战时拒绝服兵役或参加军事行动的公民,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结语 拒绝征召罪的四要件是构成该罪的关键,包括侵犯的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预备役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因此,只有同时满足这四个要件,才能构成拒绝征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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