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出租需要交税吗 |
释义 | 商铺出租需要缴纳税费。应缴税费包括: 1、增值税,不含税收入5%; 2、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的2%; 3、房产税12%; 4、印花税0.1%; 5、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个人出租非住房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及座落土地等级的单位税额征收; 6、个人所得税,对能准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采取按实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无法准确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按不含增值税租金收入的1%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的(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商铺出租交税谁来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德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慎重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要被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所迷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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