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需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有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一、建造师挂靠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1、实际上,建造师挂靠本身的行为其实是不被法律认同的,但如果是属于兼职性质是可以的,因此,这也造就了建造师挂靠的市场需求并演变为了整个建筑行业的潜规则。 2、建造师挂靠市场不断扩大,不少具有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选择将其证书挂靠。建造师挂靠虽然可以为持证人带来一笔不菲的收入,可是也有不少人因为建造师挂靠合同纠纷而头疼不已。国务院从2003年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以来,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上的技术力量就硬性要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的人数,有的企业为了保级或升级,不惜花钱买注册证书,也就是常说的挂证不挂章,只要注册证书,人可以不来公司上班,每年给多少钱。 3、毋庸置疑,遇到这种情况肯定是比较闹心的,可是这种情况确实也是建造师挂靠存在的风险之一,如果有一天真的不幸遇上,持证人可以沟通协调,力求好聚好散;也可以向建设厅反映或投诉。还可以找双方熟悉的热心人士出面商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