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老人是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因此,要判断老人是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看其能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如果患有老年痴呆或精神疾病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义务的老人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怎么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由谁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综上所述,要判断老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看其精神智力等方面是否能帮助其辨认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则可以根据其利害关系人或有关组织向法院认定老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