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院交费收据丢了,做法如下: 1、办理出院时提供患者、交款人、办理出院手续经办人身份证,并在复印件上写明原因; 2、如住院时交的是支票,还需要提供开具支票的单位证明信,证明信上要注明患者姓名、支票号、金额; 3、住院结算科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补办,补办的住院预交金收据上需要经办人签字确认。 收据和发票的区别: 1、收据收取的款项只能是往来款项,收据所收支款项不能作为成本、费用或收入,只能作为收取往来款项的凭证; 2、而发票不但是收支款项的凭证,而且凭发票所收支的款项可以做为成本、费用或收入,也就是说发票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 综上所述,住院费的收据丢失的,当事人可以到医院复印丢失票据存根联,同时加盖医疗机构收费章,可以作为医疗报销费用凭证使用。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第三十三条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收到申请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并负责鉴别发票的真伪;鉴别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别。 在伪造、变造现场以及买卖地、存放地查获的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