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房屋转租 |
释义 |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合法的转租须符合两个必要条件: 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 2.转租的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合理提高,提高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权人。租金是房屋的收益,应由房屋所有权人取得。 一、租的转租房怎么签合同 转租合同的签订,基本条款和房屋租赁合同基本一致,应当约定房屋状况、租金、租期、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但对于转租合同,还应当着重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由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形的,合同无效:(一)违章建筑的转租。(二)超过建筑物使用期限的转租合同。 二、租赁合同双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 2、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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