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不还欠款会有下列后果:贷款机构会及时提醒欠款人借款的金额和还款日期等还款信息,并对欠款人进行电话、短信催收,以及欠款人需要支付逾期还款期间的逾期利息。 法律客观: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发卡银行应当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持卡人提供不实信息、变更联系方式未通知发卡银行等情况除外。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六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