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盐田区学位申请录取原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排位原则:按积分从高到低,按儿童出生顺序录满为止。积分构成:按申请儿童户籍和监护人的住房情况,划分A、B、C、D、E、F六个学位申请类别。分类办法对应分值见《盐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人入学积分表》。积分认定:申请信息经学校初审,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学校根据核验结果认定积分。 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省、市义务教育政策,坚持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原则。优先保障户籍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对非深户籍儿童遵循梯度赋权,“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原则,按儿童及父母的户籍、住房、居住、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进行分类和积分,按类别/积分高低进行学位排序,使积分入学更加公平、公正和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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