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女职工生育产假有九十八天。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婚假和产假按照法律规定内容执行。法律上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如果存在难产情况的,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其他情况的,可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