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项计划毕业后去向有限制吗 |
释义 | 不受限。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指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 区就业创业和服务。毕业后仍然可以去别的地方工作。国家政策鼓励特殊学生毕业后回到这些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的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不会受到影响,考生高考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可以获得优惠的分数录取,只有实惠。 农村专项计划是定向招生,面向农村或农村贫困地区考生招生,但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是定向就业,考生不要误解。被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不限制毕业后的自主就业选择。 可以去其他地方工作。国家政策鼓励专项生毕业后回这些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鼓励”不等于“强制”。 国家专项计划是针对国家认定的贫困地区考生,且要求学生本人及监护人户籍在当地连续三年以上,且在贫困地区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录取原则 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法律依据 《国家级专项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国家级专项规划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以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由国务院审批或授权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划。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第二条专项计划实行动态管理,由国家进行总体规划和 统一部署,集中组织部分高等教育资源,紧密结合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相关专业人才 的重点需求,定向招收贫困地区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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