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上有什么危害行为? |
释义 | 《刑法》上有下列危害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等。危害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分别了作为与不作为这两种,而实施危害行为的主观心态有故意和过失两种。 一、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要件是哪些 1、构成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体现在徇私舞弊,不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5、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如何判刑 构成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判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徇私舞弊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的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三、单位领导提拔亲戚构成犯罪吗 单位领导提拔亲戚不一定会构成犯罪,犯罪构成要件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和行为人的罪过性的实质内容。如果某种因素不具有这种实质内容,就不可能被刑法规定为犯罪构成要件。 第十三条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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