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 |
释义 | 不动产登记证明和不动产证的区别如下: 1、效力不同。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内容不同。不动产证:是房屋权利人的房屋的产权权证,持有者是房屋权利人,证书中记载了房屋的主要信息,有单一版和集成版,目前一般使用的是单一版的证书,不动产权证相比房产证内容更加详细,里面楼盘详情楼盘点评项目图库价格走势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固有的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不动产权登记证明是他项权证,主要用于证明房产的预告登记、抵押权等事项,持有者是登记机构。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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