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打赢官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风险代理与传统的代理制度相比,主要有以下区别: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3、约定的收费比例比较高,对律师的吸引力比较大; 4、委托人对承办律师的信任度高,律师对案件实体权益的处分权限比较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