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福州最新防疫政策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福州最新防疫政策是:入境人员:经我省口岸入境的,严格实施14天集中医学观察,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目的地为福州市的入境人员,点对点接回目的地后继续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目的地为福州市外的入境人员,点对点送上返程交通工具,不得在福州市逗留。在人员入境时,以及集中隔离第1天、第4天、第7天、第10天、第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人、物、环境标本,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在居家医学观察第2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在福建省外口岸隔离满14天的入闽人员,在入境后21天内返回福州市内的,仍要实施居家医学观察直至满21天,同时在入福州市第1天和解除居家医学观察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二、高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的第1、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加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集中医学观察。三、中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医学观察的第1、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建议第3天加做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医学观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二)停工、停业、停课;(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四十五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国务院有权在全国范围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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