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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界定银行破产的标准
释义
    在了解银行的破产条件之前,我们应该更应该清楚如何界定银行破产的标准。破产标准,又称破产原因、破产界限,是指债务人应受破产宣告的条件或事实。我国关于商业银行的破产标准,主要见于《商业银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法》以及新《企业破产法》等规定,归纳起来为:商业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适用与普通工商企业一样的破产标准,即流动性标准和资产负债标准。
    一、什么样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的规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个体户可以申请破产吗
    个体户不可以申请破产。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企业法人,而个体户不是企业法人,所以不能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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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6: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