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以下哪些资料? |
| 释义 | 注册公司需要以下资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相当于股东会决议;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册公司的步骤如下: 1、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 2、租房;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5、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6、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7、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凭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8、去银行开基本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办理税务登记; 10、申请领购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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