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矫正对象失联怎么处理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查找,找到后应当区别情形依法作出处理,如果要撤销缓刑的,就要执行实刑坐牢。 一、缓刑期间离开管制范围会被发现吗 服刑人员离开管制范围的会被发现,且有处罚。缓刑犯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私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显然是违规的。一经发现,可以撤销缓刑,执行实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适用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二、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是不执行了吗 缓刑是一种指对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依法宣判定罪应收到刑罚的行为人,暂不执行判处; 由相关机构在一定期限内监察罪犯,并根据考察罪犯在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后,如果不存在仍有其他未被发现的罪行或判决宣告前没有其他罪行未被判决; 和在考验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对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判决宣告中的禁止令的,在考验期满后,原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宣告,但是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没有通过考察机关考核的,则继续执行原刑罚。 如果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执行原判决中刑罚。 三、缓刑执行地具体该怎么确定 缓刑执行地的确定:缓刑执行地一般为犯罪分子所在社区。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在我国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或考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对象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查找,公安机关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协助。查找到社区矫正对象后,应当区别情形依法作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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