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离婚证书? |
释义 | 离婚流程: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30天内可撤回申请,30-60天领取离婚证。协议包括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一、准备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必须包括双方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的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的一致协商。 二、申请受理。 男女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三、冷静期。 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前往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四、审查和发证。 如果30天过后,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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