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支票有效期多久 1、支票的有效期,就提示付款期限而言一般为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九十条 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 第九十一条 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二、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是什么 1、表明支票的字样。这是为了确定票据的性质,使当事人易于辨认,以确定自己的权利义务;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是指出票人作出的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付款,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意思表示; 3、确定的金额。支票在记载确定的金额时,应当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并且二者必须一致。如果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或者票据金额有更改的情况,则该票据无效。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否则即为空头支票;付款人不予付款; 4、付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是指接受委托,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