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怎么离婚 |
释义 | 双方当事人是94年以前的事实婚姻,要离婚的,可以到民政局查找结婚登记档案,民政局出具查档证明,然后当事人再带着结婚所需证件到当事人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重新办理结婚证,拿到结婚证后,双方便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 一、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外地人结婚应该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结婚证。 (一)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流程: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外地人结婚证办理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1)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2)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3)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1)--(4)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自己一个人可以去补办离婚证吗 可以。一方在办理离婚登记后遗失离婚证的,无需双方共同去民政局补办,仅一方去民政局补办即可。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要补办的,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离婚登记查档证明为在原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处出具的自查询时间起六个月内的盖有查档部门公章的离婚登记查档证明原件。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没有结婚证能否离婚 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证明。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进行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即可。如果结婚证已被撕毁或丢失,那么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到民政局去补办结婚证。民政局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开一份婚姻证明,拿着婚姻证明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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