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不发中职毕业证? |
释义 | 学校无权不发毕业证,学生有权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平等获得教育及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根据教育法,学生有权公正评价、获得学位证书,对学校处分不服可申诉,对侵犯权益可提起诉讼。因此,学校无权阻止发放学历证书,若遭拒可提出相关主张。 法律分析 不发毕业证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剥夺,该受教育权包含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因此,在完成学历教育后,学校无权不予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并得到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考试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种考核,不能代表是否完成学历教育。因此发生学历证书被扣发的,可以提出相关主张。 拓展延伸 学校中职毕业证发放政策引发争议 学校中职毕业证发放政策引发争议,是因为一些学校在执行中职教育时,对于毕业证的发放存在不确定性。有人认为,中职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学生在完成学业后应该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便更好地就业和发展。然而,一些学校却不发放中职毕业证,这引发了质疑和争议。支持者认为,中职毕业证是学生努力学习和完成课程的证明,应该得到应有的认可。而反对者则认为,中职毕业证并不是必要的,学生可以凭借实际能力和技能来证明自己的职业素质。这一争议也涉及到对中职教育的认可程度和对学生职业发展的不同观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教育法的规定,每位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平等获得教育及受教育后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权。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有权获得公正评价和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也有权对学校的处分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因此,学校无权不发放具有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可的学历证书。对于中职毕业证的争议,涉及对中职教育的认可程度和学生职业发展的不同观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二章 基础研究 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学科建设和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增强基础研究自主布局能力,推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高等学校的学生 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受教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及追求真理、崇尚创新、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 国家发挥高等学校在科学技术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鼓励高等学校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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