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破坏武器装备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犯罪对象是武器装备; 2、客观上是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武器装备,但出于贪图利润、泄愤报复或敌意,仍然被破坏,对危害国防建设的后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的,可以判断构成破坏武器装备罪。 法律规定,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九条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